软件类医疗器械产品编制技术要求时,是否需要引用GB/T 25000.51等标准?

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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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Q:软件类医疗器械产品编制技术要求时,是否需要引用GB/T 25000.51等标准?

A:根据《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独立软件产品技术要求应在“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中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和版本命名规则,而“性能指标”分为通用要求、质量要求、专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其中通用要求应根据软件自身特性进行规范,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25000.51《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 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与测试细则》的要求,专用要求应符合相关性能标准(如放射治疗)的要求,安全要求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如报警、放射治疗)的要求。而软件组件应在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中进行规范,其中“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应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版本命名规则、运行环境(控制型软件组件适用,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而“性能指标”应明确软件全部临床功能纲要。

专用型独立软件视为软件组件时,要求与软件组件相同(运行环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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