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药品医疗器械审核查验工作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和检验。面对这次“大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勠力同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工作,积极探索境外药械生产企业非现场检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查员的初心、使命和担当,交出了一份疫情期间保障药械安全的“硬核”答卷。
境外检查作为药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提升中国法律法规的世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无法实施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对存在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的境外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在国家药监局的指导下,核查中心于7月启动了境外药械生产企业的非现场检查探索研究工作。通过对全球各监管机构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书面检查、远程检查的指南、文件与开展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分析,结合我国药品检查的实际情况,核查中心研究制定了《2020年境外检查重点品种非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境外药品生产企业非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等文件,积极探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非现场检查工作。
面对与被检查境外企业沟通交流受限、核实取证难等问题,核查中心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
克服资料获取的困难。受非现场检查条件限制,受试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受到当地国家相关法律保护,导致部分资料必须脱敏,对数据溯源影响较大。此外,受试者原始资料均保存在当地医院的信息系统中,获取纸质资料需经多级部门审核批准,且需要被检查单位人员进行打印复制脱敏,工作量巨大。由于被检查地抗疫形势严峻,短期内准备大量原始资料会大幅度增加疫情期间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为确保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境外III期临床试验的核查工作,核查中心探索开展了预核查,即在试验总结报告完成前,提前开展非现场检查模拟测试、沟通确认核查文件和溯源数据的提供方式及数量、对伦理审查、受试者筛选入组、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生物样本管理、数据管理等过程性文件开展预核查,为正式核查的如期完成争取了宝贵时间。
克服硬件及网络通信条件限制。远程溯源工作受软硬件及网络通信条件所限,存在网络传输延迟、音质和图像不清晰、需反复确认指令和回复等问题,且被核查单位计算机系统的远程访问也受到各类权限限制。对此,核查中心采取提前进行模拟测试的方式,对被检查单位接收非现场检查的条件和设施进行确认,无法满足时会沟通备选方案等。
探索试点期间,核查中心将制度建设与检查实践相结合,保证检查的规范性和质量。为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好检查工作,分层次制定了检查材料清单共计65项,涵盖质量管理体系、厂房设施、物料、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既有管理程序文件,又有具体的记录文件,以满足检查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核查中心组织了来自审评、检验、检查方面的境外检查员组成检查团队,每个检查组平均对约600份文件、记录及视频材料进行检查。
沟通是现场检查的重要环节。为了弥补现场交流的条件限制,核查中心专门设置了沟通程序。检查前的沟通是让被检查单位更准确地理解材料清单的内容,并为开展非现场检查提供必要的翻译和通讯等保障。在检查过程中,每日安排与企业的视频交流,及时向企业反馈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确认问题并进行进一步解释。同时,充分发挥境内代理人在沟通方面的作用。在末次会议双方进一步确认问题,并在检查后持续提供整改反馈。
疫情期间,核查中心对进口自日本、印度的2个重点品种开展了远程非现场检查。尽管远程非现场检查受到一定限制,核查人员仍然发现企业按照中国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在变更管理、共线生产评估与验证、确认与验证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远程非现场检查一方面对境外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督促出口中国的境外企业持续提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符合中国法规和标准要求。
核查中心还对瑞士、意大利2家无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企业实施了书面检查。
通过书面检查,一方面要求相关生产企业自查、配合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可提示其他境外持有人,应当加强中国法规的执行意识和执行力度,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持续符合中国法规要求。
为做好检查工作,中心为每个检查任务配备了2名经办人和4名组长级检查员。建立注册代理人沟通机制和补充资料机制,确保书面检查资料充分、检查现场对接顺畅,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反馈落实。书面检查准备阶段,要求检查组提前介入,针对产品特点和检查任务启动原因,制定不同品种检查文件清单和检查方案。书面检查实施阶段,要求注册代理人到书面检查现场,支持文件审核和音频视频连线提问检查等,期间检查组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数百份,对文件资料证据不足的,每天与境外持有人音频视频连线进一步开展检查,双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以确保书面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从检查结果看,尽管书面检查涉及的文件资料有限、与持有人信息交流时间不多,但检查组仍然能发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两家企业均在跟进识别中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标准、规范方面存在不足。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III期临床试验大多在境外开展,为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可靠,需要进行远程非现场检查。在没有国际先例的情况下,核查中心主动作为,在短时间内系统研究了国际最新进展和相关领域的远程检查经验,对远程检查的可能性、有效性进行了具体、细致地论证,最终确定了**科学合理的非现场检查方案。在全部资料均为英语和阿拉伯语的情况下,23名检查员仅用8天时间调阅了2400余份资料,圆满完成了通常要1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同时,邀请了北京协和医院等机构的8名抗疫专家,对递交审评的每一例确诊病例反复核实、仔细研究,最终剔除了3例不符合判定标准的终点病历,保证核查结果经得起国际评估和历史考验,为新冠疫苗的快速审批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核查中心积累了药械检查核查工作新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保障疫情期间药械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药械检查核查工作仍然面临更多挑战,核查中心将系统总结境外非现场检查的经验,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境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防控产品风险,推进药械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编辑:Andrew TAG:/医疗器械审核/进口药械/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