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工作,12月28日上午,国家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总结暨第一批实施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浙江省省局医疗器械处全体人员,省卫健委、省医保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辖区内第一批实施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代表参会。
会上,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通报了唯一标识工作情况,上海市卫健委、天津市医保局、福建省药监局及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就唯一标识试点在各自领域的开展应用情况进行介绍。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作会议总结并就各省(区、市)如何进一步推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探索唯一标识在各领域的深入应用提出具体要求。
会后,省局组织参会单位对视频会议部署的工作要求进行分析研讨,并对2021年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提高站位,贯彻“整体智治”
根据会议“以新助高”的要求以及省政府“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理念,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作为医疗器械监管领域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的重要一环,通过强化认识、多方联合、严格落实、持续探索,推动该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积极配合,实现“三医联动”
加强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就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等进行及时反馈与研讨,根据我省实际快速完善唯一标识工作“三医联动”机制。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之力共同推进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在我省横向铺开、快速发展。
3、精准落实,力求“全线贯通”
实时梳理涉及第一批实施唯一标识9大类69个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促进唯一标识试点工作从生产源头实时开展。同时,通过宣传、培训、交流、指导等途径,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监管、追溯等环节“各个击破”,推动唯一标识试点工作纵向延伸、全线贯通。
4、深入探索,做到“久久为功”
深入思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动态追溯、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智慧监管中的风险监测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潜力,充分发挥制度创造力,不断探索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强化该项工作在产业发展、政府治理等方面的现实作用,促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在浙江落地生花。
编辑:Daniel TAG:/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