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类产品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7号通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