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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Chinese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 (原名称为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负责组织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Ch.P)及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是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药典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综合处、药品信息处、中药处、化学药品处、生物制品处等处室,以及卫标发展中心、中国药品标准杂志社等分支机构。
国家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人员编制50人,现有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和下属机构)约90余人。
工作内容
1.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
2.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药用要求与标准。
3.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技术审核工作。
4.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技术咨询。
5.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参与药品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国药品标准》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配套丛书的编纂及发行。
7.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